废杂铜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:
①铜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和废料;
②各种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和废料;
③使用过程中旧的、报废的仪器、仪表、工具和机器设备中所含铜等。
目前,我国将进口废杂铜分为六类废杂铜和七类废杂铜:六类废杂铜(海关编码7404000090)为自动进口许可,主要包括高品位的1#光亮线、2#铜、紫杂铜、黄杂铜等,其中,高品位的紫铜和分类明确、杂质较少的黄杂铜可以被直接加工利用;部分品位较低的紫杂铜和品位杂乱的黄杂铜则需要重新进行冶炼。
七类废杂铜(海关编码7404000010)属于限制进口许可废料,要进口此类废料需要获得相关批文(进口许可证),主要包括废旧线缆、废电机、废变压器、废铜铝水箱和废五金等,必须经过拆解和分拣等再度加工处理才能被冶炼厂或铜加工厂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