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矿为二段脱水,终究精矿含水:铅11~12%、锌12.5%、硫12%。 1984年选矿厂电耗为63.03kw.h/t,其间碎矿2.53kw.h/t,磨浮51.35kw.h/t,脱水、供排水、尾矿8.97kw.h/t。 粗碎在井下进行,粗碎产品提升至地上后,由架空索道转运至选矿厂,选厂只设中、细碎作业。磨浮为阶段磨矿、阶段选别,一、二段为串联磨矿,并在球磨机内参加石灰,确保PH值大于11以上进行铅粗选。第三段为粗铅精矿再磨。因为该厂所处理的矿石对不灵敏,用量多少或不加,对精矿档次和回收率影响不大,故该厂取消了而选用硫酸锌和石灰作抑制剂。 选矿厂工艺目标,单位耗费目标和首要设备别离见下表: